110年:放射器材(1)

補償器( compensator )宜置於距離病人體表幾公分以上?

A5
B10
C15
D20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測試放射治療中使用補償器(Compensator)時,為維持高能量光子射束的「皮膚免除效應(skin-sparing effect)」,所需保持的安全距離。 補償器的主要功用是針對病人體表的不平整或組織密度的不均勻進行補償,使得到達腫瘤深度的劑量分布能夠均勻。然而,當高能光子射束打到補償器(通常由金屬、壓克力或蠟質等材質製成)時,會經由康普頓游離產生次級散亂電子(secondary electrons)。這些散亂電子若抵達病人皮膚,會大幅增加表面劑量(surface dose),破壞高能光子射束原有的皮膚免除效應。因此,必須將補償器放置在距離體表足夠遠的地方,讓這些電子在空氣中被散射掉或被空氣吸收。

選項分析

(A) 5公分:距離體表過近。次級電子會輕易穿透短距離的空氣到達皮膚,造成極高的皮膚表面劑量,使皮膚免除效應完全喪失。 (B) 10公分:距離仍然不足。對於中大照野而言,仍會有顯著的電子汙染(electron contamination)到達體表,增加病人發生皮膚紅腫脫皮等放射性皮膚炎的風險。 (C) 15公分:少數早期文獻(如 ICRU Report 24)指出 15 公分對小照野而言是可接受的最小距離,但對於現今臨床常見的大照野治療,15 公分仍會讓部分次級電子到達皮膚。在考題的嚴謹定義中,並非最萬無一失的安全標準。 (D) 20公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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