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放射治療(1)

關於子宮頸癌腔內近接治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膀胱及直腸之最大劑量應低於處方劑量
B給予之處方劑量參考點( point A )在子宮頸口向上 2 公分處
C放入陰道裝療器( ovoid colpostats )可保護膀胱與直腸
D直腸劑量取決於射源位置的分布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子宮頸癌腔內近接治療(Intracavitary brachytherapy)常使用曼徹斯特系統(Manchester system)作為劑量處方與評估的標準。其核心精神在於給予腫瘤足夠的致死劑量,同時利用物理特性與裝療器(applicators)設計,將周圍危及器官(如膀胱、直腸)的輻射劑量降至最低。

選項分析

(A) 膀胱及直腸之最大劑量應低於處方劑量:正確。在進行子宮頸癌近接治療時,處方劑量多半給定於腫瘤周邊的參考點(如 Point A)。為了避免嚴重的放射性晚期副作用(如直腸出血、膀胱炎、瘻管等),危及器官(OARs, 包含膀胱與直腸)的最大承受劑量必須嚴格控管。依據臨床治療常規,直腸劑量應限制在小於處方劑量的 70-80%,膀胱劑量則應小於處方劑量的 80-90%。

(B) 給予之處方劑量參考點( point A )在子宮頸口向上 2 公分處:錯誤。根據曼徹斯特系統(Manchester System),Point A 的正確定義為:子宮頸口(external cervical os)向上 2 公分,並且「向外側 2 公分」(2 cm lateral to the central canal)。該選項漏掉了「向外 2 公分」的關鍵條件。若僅向上 2 公分,該點會直接落於子宮腔內的射源管(tandem)上,該處劑量極高且無法作為適當的處方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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