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醫學五(2)
12 歲的蔡小弟弟因為騎腳踏車受傷,傷及大動脈而大量出血,經救護車送來醫院的時候,血壓已經開始下降。急診室的賴醫師打算先幫他大量輸血,穩定生命徵兆後,再進行後續相關手術。經打電話跟蔡小弟弟的父母親聯絡後,蔡小弟弟的父母親基於宗教理由,堅持不能幫蔡小弟弟輸血,只能使用代用血漿。賴醫師向其父母親解釋代用血漿並無法完全取代血液,蔡小弟弟的情況,如果沒有輸血,恐怕會有生命危險,但其父母親仍然堅持不能輸血。此時賴醫師應該如何處理?
A不幫蔡小弟弟輸血,因為賴醫師已經充分解釋輸血以及代用血漿的差異,其父母親仍然堅持使用代用血漿 時,應該充分尊重蔡小弟弟父母的決定
B不幫蔡小弟弟輸血,因為蔡小弟弟未成年,而其父母親為其法定代理人,應該尊重蔡小弟弟父母的決定
C幫蔡小弟弟輸血,因為蔡小弟弟的血壓已經開始下降,為了搶救其生命,毋需與父母溝通
D幫蔡小弟弟輸血,因為蔡小弟弟父母親的決定,違反蔡小弟弟的最佳利益構成法定代理權之濫用,所以不 應採納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醫療倫理與法律,核心議題為未成年病患的緊急醫療決策:當父母基於宗教信仰拒絕同意輸血,而病童面臨生命威脅時,醫師應如何處置。涉及的倫理原則包括:善行原則(beneficence)、不傷害原則(non-maleficence)、自主原則(autonomy)、以及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
選項分析
(A) 不幫蔡小弟弟輸血,因為已充分解釋,應尊重父母決定 雖然尊重家屬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是醫療基本原則,但此原則的適用前提是:代理決策者的決定必須符合被代理人的最佳利益。父母在宗教信仰的驅使下拒絕輸血,導致子女面臨死亡,此決定明顯違背病童的最佳利益。醫師「充分解釋後尊重父母決定」不能免除對病童生命安全的責任,在台灣法律下亦不構成正當的不作為理由。❌
(B) 不幫蔡小弟弟輸血,因為父母是法定代理人,應尊重其決定 此選項犯了「僅因父母是法定代理人就無條件服從」的邏輯謬誤。台灣《民法》雖賦予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權,但此權力並非絕對。根據台灣《民法》第1090條,父母行使親權時,不得違反子女之最佳利益;若法定代理人的決定危及子女生命,其代理行為構成親權濫用(abuse of parental authority),法院得依《民法》第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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