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醫學三(2)
78 歲的連先生在接受大腸鏡檢查時,被診斷罹患大腸癌,初步評估應該屬於早期。當主治醫師吳醫師想將病理檢查結果告知連老先生時,連老先生的家屬要求吳醫師隱瞞病情,並幫連老先生決定了拒絕進一步的檢查及治療。吳醫師應如何處理較為合適?
A先詢問連老先生是否想知道自己的病情,如果連老先生想了解自己的病情,即使其家屬反對醫師告知病 情,仍然應該向連老先生告知相關病情
B先詢問連老先生是否想知道自己的病情,如果連老先生並不想了解自己的病情,就不要再施予任何檢查或 者治療
C連老先生的家屬已經明白表示不要將相關的病情告知連老先生,因此不必再詢問連老先生的意願,而應該 按照其家屬的請求隱瞞病情,同時不要再施予任何檢查或治療
D連老先生的家屬已經明白表示不要將相關的病情告知連老先生,因此應該按照其家屬的請求而隱瞞病情。 然而其家屬所做的醫療決定不利於連老先生的最佳利益,因此醫師應該依照醫療常規,幫連老先生繼續相 關的檢查及治療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核醫療倫理中的「病人自主原則(patient autonomy)」與「知情告知(truth-telling / disclosure)」,核心情境是:家屬要求醫師對有決定能力的成年病人隱瞞癌症診斷,並代替病人做醫療決定。考生需判斷醫師應如何平衡病人自主與家屬意願。
選項分析
(A) 先詢問連老先生是否想知道自己的病情,如果他想了解,即使家屬反對,仍應告知。 → 正確答案。此做法同時尊重病人的「知情權」與病人的「不知情選擇權」。先詢問是否想了解,是對自主權的最細膩實踐:若病人想知道,醫師有義務告知;家屬無權剝奪有決定能力成年人的知情權。
(B) 先詢問是否想知道,若病人不想知道,就不再施予任何檢查或治療。 → 不正確。若病人表示不想知道結果,並不代表他同意放棄治療。是否接受進一步治療,是另一個需要充分討論並取得知情同意的決定,不能因「不告知診斷」就自動等同「拒絕一切治療」。
(C) 家屬已明確要求,不需詢問病人意願,應隱瞞病情且不再施予任何檢查或治療。 → 不正確。忽略有決定能力的成年病人意願,完全以家屬意見凌駕病人自主,違反醫療倫理的自主原則,在台灣《醫療法》及《病人自主權利法》(2019年施行)框架下亦不合法。
(D) 應按家屬請求隱瞞病情,但其家屬醫療決定不利於病人最佳利益,因此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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