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醫學五(2)

有關手部屈指肌腱斷裂之治療原則,下列何者錯誤?

A儘量於 7天內進行肌腱縫合手術
B六週後幾乎不可能進行直接縫合手術
C若合併指動脈損傷,必須先做動脈吻合,然後再縫合肌腱
D病人術後之復健對功能恢復非常重要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手部屈指肌腱(flexor tendon)斷裂的治療原則,包括手術時機、可行性窗口,以及合併血管損傷時的處置順序。此為「何者錯誤」的反向題,正確答案是描述有誤的選項。

選項分析

(A) 儘量於 7天內進行肌腱縫合手術 ✅ 正確陳述(非答案) 延遲原發性修復(delayed primary repair)一般定義為傷後 24 小時至 10-14 天內完成,最佳窗口通常在傷後第一週內。研究顯示 14 天內修復的失敗率(2.3%)遠低於 14 天後(7.7%)。7 天內手術是標準建議,屬正確陳述。

(B) 六週後幾乎不可能進行直接縫合手術 ✅ 正確陳述(非答案) 傷後 6 週,肌腱兩端已發生回縮、纖維化及組織攣縮,直接端對端縫合在技術上幾乎不可行;此時通常需要肌腱移植(tendon grafting)或分期重建。此陳述正確。

(C) 若合併指動脈損傷,必須先做動脈吻合,然後再縫合肌腱 ❌ 錯誤陳述(= 答案) 當屈指肌腱斷裂同時合併指動脈(digital artery)或神經損傷時,手術順序一般為:先縫合骨骼/肌腱結構(需要穩定的解剖支架),再進行微血管吻合(microvascular anastomosis)。原因在於:

  • 肌腱縫合時必須牽拉、移動手指,若事先已完成微血管吻合,此操作會造成吻合口再次撕裂或痙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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