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醫學四(1)
懷孕週數 28 週的早產兒,出生後五個月時至門診健康檢查。下列何種評估及建議最為正確?
A評估發展應該以兩個月年齡計算
B如果還不會抓握東西,表示細動作發展遲緩
C建議父母應該添加副食品
D建議開始使用學步車以促進粗動作發展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早產兒(premature infant)的發展評估需使用矯正年齡(corrected age / adjusted age),而非實際年齡(chronological age)。矯正年齡 = 實際年齡 − 早產週數(足月為 40 週)。
本題嬰兒:
- 出生胎齡 28 週(早產 40−28 = 12 週 = 3 個月)
- 出生後 5 個月
- 矯正年齡 = 5 個月 − 3 個月 = 2 個月
選項分析
(A) 評估發展應該以兩個月年齡計算 ✅ 正確答案 矯正年齡 = 5(實際月齡)− 3(早產月數)= 2 個月。AAP 建議對所有早產兒(尤其胎齡 < 36 週)使用矯正年齡評估神經發展,通常校正至 24–36 個月矯正年齡為止。
(B) 如果還不會抓握東西,表示細動作發展遲緩 ❌ 錯誤 抓握(grasp)發展大約在矯正年齡 3–4 個月出現(主動性抓握約 4–5 個月)。以矯正年齡 2 個月計算,尚未達到此里程碑是完全正常的,不構成發展遲緩。
(C) 建議父母應該添加副食品 ❌ 錯誤 副食品(solid food / complementary feeding)的引入時機,早產兒應以矯正年齡 4–6 個月為準。本嬰兒矯正年齡僅 2 個月,消化系統及口腔運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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