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醫學四(1)

懷孕週數 28 週的早產兒,出生後五個月時至門診健康檢查。下列何種評估及建議最為正確?

A評估發展應該以兩個月年齡計算
B如果還不會抓握東西,表示細動作發展遲緩
C建議父母應該添加副食品
D建議開始使用學步車以促進粗動作發展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早產兒(premature infant)的發展評估需使用矯正年齡(corrected age / adjusted age),而非實際年齡(chronological age)。矯正年齡 = 實際年齡 − 早產週數(足月為 40 週)。

本題嬰兒:

  • 出生胎齡 28 週(早產 40−28 = 12 週 = 3 個月
  • 出生後 5 個月
  • 矯正年齡 = 5 個月 − 3 個月 = 2 個月

選項分析

(A) 評估發展應該以兩個月年齡計算正確答案 矯正年齡 = 5(實際月齡)− 3(早產月數)= 2 個月。AAP 建議對所有早產兒(尤其胎齡 < 36 週)使用矯正年齡評估神經發展,通常校正至 24–36 個月矯正年齡為止。

(B) 如果還不會抓握東西,表示細動作發展遲緩錯誤 抓握(grasp)發展大約在矯正年齡 3–4 個月出現(主動性抓握約 4–5 個月)。以矯正年齡 2 個月計算,尚未達到此里程碑是完全正常的,不構成發展遲緩。

(C) 建議父母應該添加副食品錯誤 副食品(solid food / complementary feeding)的引入時機,早產兒應以矯正年齡 4–6 個月為準。本嬰兒矯正年齡僅 2 個月,消化系統及口腔運動能力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