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醫學五(1)

白先生是 64 歲的成功商人,過去樂觀開朗,社交與體能十分活躍,他太太約一年前因罹癌過世,他從此鬱鬱寡歡,與唯一的兒子媳婦同住。最近兩個月來他體重減輕,更發生血尿而前來求診。你是他的泌尿科主治醫師,因此替他安排膀胱鏡與切片門診手術, 1週後的病理報告證明為膀胱癌。他與兒子一同走進診間,在支開白先生後,白先生的兒子知道病情後說:「醫師拜託不要向我爸爸宣告他得了癌症,他受不了這個打擊的。請你告訴他是膀胱發炎,多給他點希望吧!」儘管你向兒子解釋告知病情的必要,他仍堅持;你該如何處理?

A依照兒子的要求隱瞞白先生
B如果病人直接向你詢問,表示希望知道結果,應把病情告知他
C病患自己發現病情惡化時告知
D交付倫理委員會決定處理方式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察醫療倫理中的「告知義務」(duty to disclose)與「病人自主權(patient autonomy)」。當家屬要求醫師隱瞞病情時,醫師應如何在尊重家屬善意與維護病人自主知情權之間做出正確抉擇。

選項分析

(A) 依照兒子的要求隱瞞白先生 — 錯誤。此選項以「家長式保護主義(family paternalism)」取代病人自主,違反尊重自主原則(respect for autonomy)及誠實原則(veracity)。台灣《病人自主權利法》(2016 年通過,2019 年施行)明確保障病人的知情同意與拒絕治療之權利,醫師不應基於家屬要求而剝奪病人的知情權。

(B) 如果病人直接向你詢問,表示希望知道結果,應把病情告知他正確答案。當病人主動表達希望知道自身病情時,即明確行使了自主知情權(right to know),醫師有義務如實告知。此時任何基於「保護」的隱瞞都是對自主權的侵害。

(C) 病患自己發現病情惡化時告知 — 錯誤。被動等待病患自行察覺病情惡化,是一種消極的欺騙,同樣違反告知義務,且錯失最佳治療時機的討論窗口,損害病人利益。

(D) 交付倫理委員會決定處理方式 — 不適當。倫理委員會的功能在於提供諮詢與建議,而非直接決定個別病患是否應被告知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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