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護理產兒護理(1)
蔡女士30歲,懷孕14週,孕前身體質量指數(BMI)30 kg/m2,下列何者為最優先安排的檢查?
A乙型鏈球菌
B血糖相關檢驗
C胎盤功能評估
D無壓力試驗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高危險妊娠之產前篩檢時程
懷孕期間的常規檢查有固定週數,但若孕婦屬高危險族群(如肥胖、糖尿病史等)需「提早」或「加密」特定檢查。本題考核考生對於:
- 妊娠糖尿病(GDM)高危險因子與篩檢時點
- 其他常規產前檢查正確時程
的熟悉程度。
選項分析
A. 乙型鏈球菌(GBS)
‧ 正規篩檢時點:35–37 週。
‧ 現在僅 14 週,太早,非優先。
B. 血糖相關檢驗(正確)
‧ BMI ≥30 kg/m² 為公認 GDM 高危險因子。
‧ 高危險孕婦須在「第一孕期(第一次產檢即可)」先做空腹血糖或 50 g GCT/75 g OGTT;若結果正常,再於 24–28 週重測。
‧ 因此在 14 週最應先安排血糖篩檢。
C. 胎盤功能評估
‧ 常以超音波多普勒、羊水量或 BPP 於 32 週後針對胎盤老化或胎兒生長受限再行評估。
‧ 14 週無立即必要。
D. 無壓力試驗(NST)
‧ 屬胎兒安胎監測,多於 32 週後或懷疑胎盤功能不全時進行。
‧ 現階段子宮、胎盤尚小,並非適當檢查。
答案解析
- 孕婦 BMI 30 kg/m² 屬肥胖等級 (≥30)。肥胖顯著增加妊娠糖尿病、巨大兒、產後出血及剖腹產機率。
- 臺灣及國際指引皆建議:
• 高危險因子(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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