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驗光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①驗光師若要替15歲以下的兒童驗光須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但未滿6歲兒童之驗光,不得為之 ②驗光人員若發現視力不能矯正至正常者,應填具轉介單轉介至醫療機構診治 ③驗光人員若為未滿6歲之兒童驗光,情節重大者會面臨廢止驗光人員執業執照處分 ④驗光人員發現有特定狀況時,應出具轉介單至眼科醫師處檢查 ⑤驗光人員可透過參與醫學研討會或通過國際驗光師資格考試方式,取得6歲以上15歲以下兒童之驗光資格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驗光人員法對於兒童驗光(6歲以下、6歲以上15歲以下)的業務限制、轉介規定,及驗光人員取得15歲以下兒童驗光資格的合法途徑。
選項分析
本題需逐一判斷五個陳述①~⑤的正確性。
陳述①:「驗光師若要替15歲以下的兒童驗光須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但未滿6歲兒童之驗光,不得為之」
❌ 錯誤。驗光人員法並未規定為15歲以下兒童驗光需向主管機關「報備」,而是須在「眼科醫師指導下」進行(透過契約合作或特定課程訓練)。「報備」的說法不符合法規。未滿6歲不得驗光的規定正確,但整體陳述因「報備」錯誤而為錯誤陳述。
陳述②:「驗光人員若發現視力不能矯正至正常者,應填具轉介單轉介至醫療機構診治」
✅ 正確。依驗光人員法第12條第3項,驗光人員執行業務發現視力不能矯正者,應填具轉介單,轉介至醫療機構診治。
陳述③:「驗光人員若為未滿6歲之兒童驗光,情節重大者會面臨廢止驗光人員執業執照處分」
❌ 錯誤。為未滿6歲兒童驗光屬違法行為,但法定罰則為「罰鍰(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情節重大者得「停業」或「廢止開業執照」(針對驗光所),並非直接廢止「執業執照」。陳述中「廢止執業執照」的處分名稱有誤。
陳述④:「驗光人員發現有特定狀況時,應出具轉介單至眼科醫師處檢查」
✅ 正確。依驗光人員法第12條第4項,驗光人員發現有特定狀況(如眼疾等)時,應出具轉介單,轉介至眼科醫師處檢查,而非轉介至一般醫療機構。
陳述⑤:「驗光人員可透過參與醫學研討會或通過國際驗光師資格考試方式,取得6歲以上15歲以下兒童之驗光資格」
❌ 錯誤。依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第6條,取得6歲以上15歲以下兒童驗光資格的合法方式只有兩種:(1) 與眼科醫師訂定合作契約、(2) 參加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的「特定課程訓練」並取得完成訓練證明。「醫學研討會」及「國際驗光師資格考試」均非法定途徑。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C) ②④,即陳述②與④均正確:
- ② 符合驗光人員法第12條第3項,發現視力不能矯正者,填轉介單轉介至「醫療機構」
- ④ 符合驗光人員法第12條第4項,發現特定眼疾狀況時,出具轉介單至「眼科醫師」
兩者的關鍵區別:
| 情況 | 轉介對象 |
|---|---|
| 視力不能矯正至正常 | 醫療機構(填轉介單) |
| 發現特定眼疾狀況 | 眼科醫師(出具轉介單) |
核心知識點
兩種轉介情境的差異:
- 視力無法矯正 → 轉介至醫療機構(較廣,可含內科或其他科)
- 發現特定眼疾狀況 → 轉介至眼科醫師(更精準指向眼科)
6歲以上15歲以下兒童驗光資格取得方式(施行細則第6條):
- 與眼科醫師訂定契約合作
- 參加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特定課程訓練取得完成證明
注意:未滿6歲 → 一律不得驗光(無例外);6歲以上15歲以下第一次驗光配鏡,須待醫師確認非假性近視後始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