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眼球生理
不具驗光人員資格執行驗光行為,於下列何種例外情況下不受處罰?
A由護理人員指導之檢驗師為之
B由兒童職能治療師為之
C由放射師為之
D護理人員於醫師指示下為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驗光人員法第1條及第12條關於「非驗光人員執行驗光行為」的例外規定,以及相關罰則的適用範圍。
選項分析
(A) 由護理人員指導之檢驗師為之 此選項並不符合驗光人員法的任何例外條款。護理人員無法「指導」他人執行驗光行為而免除處罰。檢驗師(醫事檢驗師)的職責範疇不包含驗光,無論有無護理人員指導,均不得執行驗光。❌
(B) 由兒童職能治療師為之 職能治療師雖可從事視覺功能評估(特別是兒童發展相關),但執行「驗光」屬於驗光人員的專屬業務範疇。職能治療師為兒童進行職能評估不等於執行驗光行為,且此情況並非驗光人員法的例外條款。❌
(C) 由放射師為之 放射師的職責為放射線相關檢查,完全不在驗光業務範疇內,亦無任何法規例外允許放射師執行驗光。❌
(D) 護理人員於醫師指示下為之 依據驗光人員法第12條規定,下列情況不受無資格執行驗光行為之處罰:
- 護理人員於醫師「指示」下,在醫療機構執行驗光相關措施 此係基於「醫師醫令指示」的特殊例外,允許護理人員在醫師指示(醫囑)下輔助執行驗光相關業務,以維持醫療服務的可近性與連續性。✅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D)。
驗光人員法立法時考慮到醫療體系的運作實際,特別設計了一個例外規定:護理人員若在**醫師指示(醫囑)**之下執行驗光行為,不受無資格執行驗光行為的處罰。
此例外的理由:
- 醫師最高指揮權:台灣醫療體系中,醫師對醫療行為具有最終指揮責任,在醫師明確醫囑下執行的輔助措施,其醫療責任由醫師承擔。
- 醫療可近性:在偏遠地區或特殊情境(如無驗光師配合的醫療院所),護理人員在醫師監督下協助驗光有其現實需求。
- 護理人員的醫療輔助角色:護理人員本具備協助各種醫療處置的訓練,在醫師指示下執行輔助性驗光符合其職業定位。
選項(A)、(B)、(C)均不屬於此例外條款的保護範疇。
核心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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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光人員法第12條(非驗光人員執行驗光行為之例外):
- 護理人員於醫師指示下執行驗光 → 不受處罰(例外情況)
- 其他醫事人員(檢驗師、放射師、職能治療師)均無此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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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要件: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身份:護理人員
- 前提:醫師指示(醫囑)
- 場合:通常在醫療機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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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他醫事人員的比較:驗光人員法對執行驗光行為有嚴格限制,只開放護理人員在醫師指示下的特殊例外,其他醫事人員並無此待遇。
臨床重要性
此條文反映了台灣醫療分工的現實:驗光師制度雖已法制化,但在醫療機構內,醫師及護理人員仍有機會執行視力相關檢查(如基本視力篩檢),法律因此設有例外保護此種實務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