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眼球生理

有關兒童驗光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6歲以上15歲以下經眼科醫師確診為假性近視或有其他眼睛病變引起視力不良者,由驗光人員於醫院、診所與眼科醫師合作,或與眼科醫師訂定契約合作後逕行驗光 ②6歲以上15歲以下者經眼科醫師確診為假性近視或有其他眼睛病變引起視力不良者,持醫師證明文件,由驗光人員逕為驗光 ③6歲以上15歲以下者經眼科醫師確診為非假性近視者,由驗光人員參加主管機關委託專業團體辦理之訓練取得證明後逕行驗光 ④驗光師執行業務時,發現視力不能矯正至正常者,卻未將當事人轉介至醫療機構診治,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並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 ⑤驗光師若為未滿6歲之兒童驗光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並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

A僅①⑤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驗光人員法》關於兒童驗光規定,包含執業限制、業務範圍及違法罰則。需熟悉法第12條(業務限制)和第45條(罰則)的具體規定,尤其是對6歲以上15歲以下兒童驗光的操作條件,以及視力未能矯正至正常時的轉介義務。

選項分析

(A) 僅①⑤ ✅(正確答案)

逐一分析各陳述:

① 6歲以上15歲以下經眼科醫師確診為假性近視或有其他眼睛病變引起視力不良者,由驗光人員於醫院、診所與眼科醫師合作,或與眼科醫師訂定契約合作後逕行驗光 ✅ 正確 《驗光人員法》第12條規定,15歲以下兒童之驗光,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與眼科醫師合作」或「訂定契約合作」即屬一種制度化的眼科醫師指導形式,符合法律要求。故①正確。

② 6歲以上15歲以下者經眼科醫師確診為假性近視,持醫師證明文件,由驗光人員逕為驗光 ❌ 錯誤 關鍵差異:僅持「醫師證明文件」並不足夠,法律要求的是「於眼科醫師指導下」進行,代表必須有實際的合作關係(如在醫院診所中與眼科醫師同時協作,或已訂定合作契約)。「持文件逕行驗光」缺乏持續性的眼科醫師指導,不符合法律規定。故②錯誤。

③ 6歲以上15歲以下者經眼科醫師確診為非假性近視者,由驗光人員參加主管機關委託專業團體辦理之訓練取得證明後逕行驗光 ❌ 錯誤 法條並未區分「假性近視」或「非假性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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