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眼球生理
低視力者為依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其視覺功能之障礙程度至少達多少等級以上者?
A0
B1
C2
D3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低視力者(low vision)」的定義門檻,依驗光人員法所稱之低視力者,其視覺功能的障礙程度須依「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達到特定等級以上。需掌握身心障礙鑑定制度的等級劃分方式及低視力的對應等級。
選項分析
依據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及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之定義:
(A) 0級 障礙程度0級表示「無功能障礙」或功能完整,不構成視覺障礙,故不符合低視力定義。錯誤。
(B) 1級 視覺功能障礙程度1級(輕度)代表有一定程度的視力損失,矯正後視力仍低於正常標準(如矯正後兩眼視力均看不到0.3,或視野明顯受限)。驗光人員法所稱「低視力者」,係指依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視覺功能障礙程度至少達1級以上者。正確,為本題答案。
(C) 2級 2級屬中度視覺障礙,門檻過高,低視力並不限於2級以上,1級即可納入。錯誤。
(D) 3級 3級為重度視覺障礙(接近全盲),若以3級為門檻,則大多數低視力者(仍有部分視覺功能者)反而被排除在外,不符合低視力服務的立法目的。錯誤。
答案解析
依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低視力者」定義為:依「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其視覺功能之障礙程度至少達1級以上者。
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附表訂定視覺功能障礙程度如下(由輕到重):
- **0
...(解析預覽)...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