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眼球生理
驗光所執行業務之紀錄的保管,如何規定?①成年人的紀錄至少保存7年 ②未成年人的紀錄至少保存5年 ③違反業務紀錄之保存規定,處驗光所罰鍰 ④規定之罰鍰,於驗光所,處罰其負責驗光人員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驗光人員法》中,驗光所業務紀錄保存的相關規定,包括:保存年限、罰鍰對象(驗光所或負責驗光人員)。本題採「複選式組合題」,需逐一判斷四個敘述的正確性,再選出「全部正確」的組合。
選項分析
本題先逐一判斷①②③④的正確性:
敘述①:成年人的紀錄至少保存7年 ❌ 錯誤。依驗光人員法第20條,驗光所執行業務之紀錄及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應妥為保管,並至少保存三年。法律對成年人或未成年人的保存期限均無差異,一律為三年,不存在「七年」的規定。
敘述②:未成年人的紀錄至少保存5年 ❌ 錯誤。同上,依法一律保存三年,不因當事人為未成年人而延長至五年。
敘述③:違反業務紀錄之保存規定,處驗光所罰鍰 ✅ 正確。違反第20條紀錄保存規定時,依驗光人員法相關罰則,對象是「驗光所」(機構罰),而非個別驗光人員,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敘述④:規定之罰鍰,於驗光所,處罰其負責驗光人員 ✅ 正確。依驗光人員法的「兩罰原則」,當驗光所(機構)受罰時,若係因其負責驗光人員的行為所致,則同時對「負責驗光人員」處罰鍰。此乃醫事人員法規常見的「機構 + 負責人連帶受罰」設計。
正確的敘述為③④,對應選項 (B)。
(A) ①② — 兩者皆錯,✗ (B) ③④ — 兩者皆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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