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低視力學

國內身心障礙者視覺障礙標準定義為兩眼視野各為幾度以內者?

A10
B20
C30
D50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台灣身心障礙者視覺障礙的視野標準(20度)

本題考查台灣國內對視覺障礙(visual impairment disability)的法定認定標準,特別是視野(visual field)方面的具體數值。

選項分析

(A) 10度——錯誤。10度以內是更嚴重的視野縮限,接近全盲標準,不是台灣身心障礙視覺障礙的視野認定門檻。

(B) 20度——正確。根據台灣衛生福利部相關法規及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辦法,視覺障礙的認定標準包含:兩眼視野各為20度以內者即符合視覺障礙的判定條件。

(C) 30度——錯誤。30度不是台灣現行的視覺障礙視野標準。

(D) 50度——錯誤。50度視野尚屬相對完整的視野範圍,不符合視覺障礙的認定標準。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B) 20度

台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衛生福利部的視覺障礙鑑定標準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認定為視覺障礙:

  1. 視力標準:兩眼最佳矯正視力均未達特定數值(依障礙等級有所不同)
  2. 視野標準兩眼視野各為 20 度以內者

此一「20度」的視野標準,與國際上對嚴重視覺損傷(severe visual impairment)的定義相近。視野縮限至 20 度以內,代表患者僅剩極小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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