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眼球生理
驗光所執行業務之紀錄及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應妥為保管,並至少保存多久?
A1年
B3年
C7年
D永久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驗光人員法》中關於驗光所業務紀錄及醫師開具文件保存年限的法定規定。業務紀錄的妥善保存是醫事機構法定義務,也是主管機關稽查、醫療糾紛處理及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重要依據。
選項分析
(A) 1年 — 錯誤。1年期限遠低於法律規定,不足以涵蓋可能的糾紛或追查期間。
(B) 3年 — 正確。依《驗光人員法》第20條:「驗光所執行業務之紀錄及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應妥為保管,並至少保存三年。」
(C) 7年 — 錯誤。7年是部分其他醫事法規(如醫療法對病歷的保存規定,至少保存7年)的規定,常被誤用於驗光所情境,須特別區分。
(D) 永久 — 錯誤。法律明定最低保存年限為三年,並非永久保存。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B) 3年。
《驗光人員法》第20條規定:「驗光所執行業務之紀錄及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應妥為保管,並至少保存三年。」
應保存的文件範圍包含:
- 業務執行紀錄:驗光所每次為客戶提供服務的驗光紀錄、配鏡紀錄等
- 醫師開具之照會單:驗光人員轉介病患至眼科醫師的轉介文件(或眼科醫師轉介至驗光所的照會單)
- 醫師開具之醫囑單:醫師指示驗光人員執行特定驗光業務的書面醫囑
違反保管義務(未妥善保管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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