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視光學(3)

有關遮眼處理弱視的情形,下列何者不合適?

A每天6小時遮眼與更長時間遮眼的效果,可能有著同等的效率
B輕度弱視使用阿托品(atropine),也可以有與實體的遮眼罩一樣,有遮眼的效用
C遮眼處理弱視時期,若出現複視的現象,應考慮改變遮眼治療方式
D弱視追蹤複檢視力測量時,建議使用單一視標,比使用一列視標檢測,更可以得知弱視是否有真正的改善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弱視的遮眼(遮蓋)治療原則,以及視力追蹤時正確的視標選擇方式。本題考察三個核心概念:遮眼時數的研究證據、阿托品(atropine)藥物性遮蓋效果,以及視力測量時「單一視標 vs. 整列視標」對弱視偵測準確性的影響。

選項分析

(A) 每天6小時遮眼與更長時間遮眼的效果,可能有著同等的效率 此陳述正確。根據 Pediatric Eye Disease Investigator Group(PEDIG)的隨機對照試驗,針對嚴重弱視(20/100–20/400),每天處方6小時遮眼與全天候(full-time)遮眼的視力改善幅度相近;針對中度弱視(20/40–20/80),每天2小時遮眼與6小時遮眼的效果相當。因此,更長的遮眼時數並不必然帶來更好的結果。此選項描述符合實證。

(B) 輕度弱視使用阿托品(atropine),也可以有與實體的遮眼罩一樣,有遮眼的效用 此陳述正確。PEDIG 的大型隨機試驗(ATS2)顯示,每日一次 atropine 1% 眼藥水對中度弱視(視力 20/40–20/100)的改善效果,與每天6小時以上遮眼貼片相當;長期追蹤(至10歲)兩者預後相近。對輕度至中度弱視,atropine 的藥物性遮蓋是被接受的等效替代方案。此選項陳述符合臨床實證。

**(C) 遮眼處理弱視時期,若出現複視的現象,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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