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眼球生理(2)
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之規定,應考人有下列何種情事者,不得應本考試?
A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之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B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22條之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
C曾受驗光人員法所定之廢止驗光人員證書處分
D違反驗光人員法之規定為未滿六歲之兒童驗光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規定應考人若有特定情事,不得參加驗光人員特種考試。本題考的是考試資格消極條件。
選項分析
根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人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第二項或驗光人員法第六條情事者,不得應本考試。
(A)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之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條文引用的是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第2項,非第19條。選項(A)所引用的條號錯誤,故不符合規定中的不得應考條件。❌
(B)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22條之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 考試規則引用的是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9條第2項,非第22條。選項(B)條號錯誤,故不符合。❌
(C) 曾受驗光人員法所定之廢止驗光人員證書處分 驗光人員法第6條明確規定:「曾受本法所定廢止驗光人員證書處分者,不得充驗光人員。」考試規則第5條引用此條,因此曾受廢止驗光人員證書處分者,不得應特種考試。✅ 本題正確答案。
(D) 違反驗光人員法之規定為未滿六歲之兒童驗光 此為驗光人員的執業違規行為,依驗光人員法第45條會受到罰鍰或停業等處分,但不會構成「不得應特種考試」的消極資格條件。違規執業與廢止驗光人員證書是不同程度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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