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眼球生理(2)

驗光所的事務,由所在地主管機關規定的事項有那些?①規定驗光室之設施 ②發給驗光人員證書 ③核定驗光收費標準 ④核准變更驗光所登記事項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主管機關層級分工」——哪些事項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負責,哪些由中央主管機關負責。驗光人員法明確區分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的權責範疇。

選項分析

題目條列四項事務,依法辨別其主管機關:

① 規定驗光室之設施 依驗光人員法第15條第6項:「驗光所之名稱使用與變更、申請條件、程序及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設施標準屬於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訂定,所在地主管機關。

② 發給驗光人員證書 依驗光人員法第4條:「請領驗光人員證書,應檢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由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核發,所在地主管機關。

③ 核定驗光收費標準 ✓ 依驗光人員法第21條:「驗光所收取驗光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正確屬於所在地主管機關。

④ 核准變更驗光所登記事項 ✓ 依驗光人員法第15條第1項:「驗光所應由驗光師或驗光生申請,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變更登記事項亦向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正確。

(A) ①② 兩者均屬中央主管機關權責,錯誤。

(B) ③④ ✓ 收費標準(地方核定)+ 登記事項(地方受理),均為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管轄,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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