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眼球生理(1)
驗光所因故須停業或歇業時,下列何者正確?
A辦理歇業時,於其開業執照註明歇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
B辦理停業時,於其開業執照註明停業日期及理由後收回
C辦理停業時,註銷其開業登記,並發還開業執照
D辦理歇業時,註銷其開業登記,並收回開業執照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驗光人員法中,驗光所辦理「停業」與「歇業」時,主管機關對開業執照的處理方式。停業(暫時停止)與歇業(永久終止)在程序上有明確區別,尤其是開業執照的「收回」或「發還」及是否「註銷登記」,是本題的核心辨別點。
選項分析
(A) 辦理歇業時,於其開業執照註明歇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 錯誤。「發還」執照是停業的處理方式(業者仍可復業,故留存執照),歇業是永久結束營業,應收回(非發還)執照。
(B) 辦理停業時,於其開業執照註明停業日期及理由後收回 錯誤。停業是暫時性措施,執照處理是「發還」(非收回)。停業時在執照上記載停業日期與理由後發還業者,俾便復業時使用。收回才是歇業的處置。
(C) 辦理停業時,註銷其開業登記,並發還開業執照 錯誤。「註銷開業登記」是歇業的程序,停業不會註銷登記。此選項將停業與歇業的處置混淆。
(D) 辦理歇業時,註銷其開業登記,並收回開業執照 ✅ 正確。歇業代表永久終止業務,依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之規定:辦理歇業時,主管機關應註銷其開業登記,並收回開業執照。這是歇業的完整程序。
答案解析
驗光人員法及其施行細則對停業與歇業的開業執照處理做了明確規定:
| 情形 | 開業登記 | 開業執照處置 |
|---|---|---|
| 停業 |
...(解析預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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