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護理基本護理(2)
組織成員只向一位主管負責,且有明確工作職掌及呈報系統,符合下列何種組織結構設計的原則?
A保持彈性原則
B任務權宜原則
C維持平衡原則
D單一指揮原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統一指揮(單一隸屬)原則
組織設計或授權時,為了避免指令混亂與責任模糊,規定每一位成員只能向一位直接主管負責並接受命令,稱為「統一指揮原則」或「單一指揮原則」(Unity of Command)。這是授權與組織結構的核心原則之一,常考於護理行政相關試題。
選項分析
A. 保持彈性原則
強調組織結構應能迅速依情勢變化調整(如人力浮動或意外事件),重點在「彈性」,與「一人一主管」的隸屬關係無直接關係,故非本題所述。
B. 任務權宜原則
又稱「任務臨時性原則」,指臨時或特殊任務可建立專案小組、短期架構,任務結束即解散。此原則著重任務導向的臨時編組,並非強調唯一的指揮管道。
C. 維持平衡原則
即「權責均衡原則」,要求被授予的權力要與所負責任相匹配,以免「有責無權」或「有權無責」。本題提到的是「只向一位主管負責」,並非權責對等議題。
D. 單一指揮原則
明確指出部屬僅接受一位主管的指揮並對其負責,符合題幹「只向一位主管負責,且有明確工作職掌及呈報系統」的敘述,正確。
答案解析
在醫院護理單位若同一護理師同時接收護理長與督導的不同指令,就可能引發執行衝突、責任歸屬不清,進而影響病人安全與組織效率。因此,設計組織結構時必須落實統一指揮原則:
- 每名員工擁有明確的「唯一」報告與接受命令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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