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眼球生理(2)

有關醫事人員申請執業登記所需之繼續教育證明文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醫事人員領得醫事人員證書逾五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得免檢具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
B醫事人員歇業後重新申請執業登記之日期,未逾原執業處所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日期,得免檢具 繼續教育之證明
C領得醫事人員證書五年內申請執業登記,得以前一年內接受繼續教育課程總積分達六分之一以上 之證明文件代之
D醫事人員連續歇業期間逾二年,得以申請執業登記前二年內接受繼續教育課程總積分達六分之一 以上之證明文件代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中,各種情形下申請執業登記得免檢具繼續教育證明之規定。

選項分析

(A) 醫事人員領得醫事人員證書逾五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得免檢具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 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領得證書五年內首次申請執業登記者,得免檢具繼續教育文件。若逾五年首次申請,則不得免除,應檢具繼續教育證明。選項(A)說「逾五年得免附」,方向相反。錯誤。

(B) 醫事人員歇業後重新申請執業登記之日期,未逾原執業處所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日期,得免檢具繼續教育之證明。 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歇業後重新申請執業登記,若申請日期未超過原執業執照所載之應更新日期,則得免檢具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此規定合理:若尚在上次執照有效期內,繼續教育積分仍屬有效,無需重覆提供。正確。

(C) 領得醫事人員證書五年內申請執業登記,得以前一年內接受繼續教育課程總積分達六分之一以上之證明文件代之。 依規定,領得證書五年內申請執業登記者,得免檢具繼續教育文件,直接申請即可,不是以「部分積分(六分之一)的繼續教育文件」代替。選項(C)描述的條件(以前一年積分達六分之一代替)並非法規所訂的免除條件。錯誤。

(D) 醫事人員連續歇業期間逾二年,得以申請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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