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眼球生理(2)
某驗光所因故預計七月一日起暫停營業二年,依驗光人員法之規定應該如何辦理?
A應在七月三十日前依規定辦理備查,於其開業執照註明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
B應在七月三十日前依規定辦理備查,註銷其開業登記,並收回執照
C應在六月一日前依規定辦理備查,註銷其開業登記,並收回執照
D應在六月一日前依規定辦理備查,於其開業執照註明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驗光人員法》中驗光所停業(休業)與歇業的規定,包括:停業期限上限、申報期限,以及超過停業期限上限時應辦理歇業的程序。
選項分析
題目情境:驗光所預計7月1日起暫停營業2年。
關鍵法律規定:
- 停業或歇業,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
- 停業期間以1年為限;逾1年者,應辦理歇業(即申請歇業、註銷開業登記、收回執照)
本題暫停營業 2年 > 1年,故依法應辦理歇業,而非單純停業。
(A) 應在七月三十日前依規定辦理備查,於其開業執照註明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
- 「七月三十日前」(30日內)✅ 期限正確
- 「於開業執照註明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 這是停業的程序,但停業期限僅限1年,本題2年應辦歇業
- 故選項A錯誤
(B) 應在七月三十日前依規定辦理備查,註銷其開業登記,並收回執照 ✅
- 「七月三十日前」(30日內)✅ 正確
- 「註銷開業登記,並收回執照」✅ 這是歇業的正確程序
- 停業期間擬達2年,超過法定1年上限,應辦理歇業,故B正確
(C) 應在六月一日前依規定辦理備查,註銷其開業登記,並收回執照
- 「六月一日前」❌ 法律規定為事實發生日(7月1日)起30日內(即7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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