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低視力學(2)

有關不同屈光度的低視力患者在教導使用望遠鏡時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若未矯正遠視患者的屈光,使用望遠鏡時,其鏡筒對焦的長度應較原來的設計為長
B若低視力患者不熟悉望遠鏡對焦的操作,指導者應先調整對焦後再交予患者使用
C若未矯正近視患者的屈光,使用望遠鏡時,其鏡筒對焦的長度應較原來的設計為長
D若未矯正近視患者的屈光,調整望遠鏡物鏡的倍率可拉高整體的放大倍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不同屈光狀態(遠視、近視)的低視力患者在未矯正屈光下使用望遠鏡時,對焦鏡筒長度的調整方向,以及物鏡倍率與整體放大率的關係。

選項分析

望遠鏡光學基礎:

  • 標準(正視眼)望遠鏡:目鏡焦點與物鏡焦點重合(二焦距之和 = 鏡筒長度),出射光為平行光。
  • 未矯正近視患者:眼球調焦需要**散開光(divergent light)**才能在視網膜成像 → 需將出射光調為散開光 → 縮短鏡筒長度(目鏡向物鏡方向移動)
  • 未矯正遠視患者:眼球需要**聚合光(convergent light)**才能在視網膜成像 → 需將出射光調為聚合光 → 延長鏡筒長度(目鏡遠離物鏡方向)

(A) 若未矯正遠視患者的屈光,使用望遠鏡時,其鏡筒對焦的長度應較原來的設計為

此選項正確。未矯正遠視者(hyperopia)需要聚合出射光,因此需延長鏡筒(目鏡拉遠),使出射光帶有聚合性,讓遠視眼在不調節的情況下聚焦成像。

(B) 若低視力患者不熟悉望遠鏡對焦的操作,指導者應先調整對焦後再交予患者使用。

此選項不妥。教導低視力患者使用望遠鏡時,正確做法是先教患者如何自行操作對焦,而非由指導者代為對焦後交付。自行對焦是使用望遠鏡的基本技能,提前調好反而妨礙學習和日後獨立使用。

(C) 若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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