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眼球生理(1)
有關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應由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可之醫事人員團體辦理審查認定及 採認
B未依計畫書收費項目及金額收費,致生超收費用或擅立項目收費,其採認之醫事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及 積分,不生採認之效果
C有規避、妨礙或拒絕中央主管機關查核之情事,經中央主管機關依規定廢止認可之醫事人員團體, 1年 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可
D醫事人員受懲戒處分應接受一定時數繼續教育者,得以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所定應接受 之繼續教育抵充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關於繼續教育課程認可機關層級、採認效力、認可廢止後重申請限制,以及懲戒繼續教育與一般繼續教育之抵充規定。
選項分析
(A) 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應由「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可之醫事人員團體」辦理審查認定及採認。
此選項錯誤。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之審查認定及採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認可之醫事人員團體辦理,而非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可層級為中央而非地方。
(B) 未依計畫書收費項目及金額收費,致生超收費用或擅立項目收費,其採認之課程及積分,不生採認之效果。
此選項錯誤。依辦法規定,超收費用或擅立項目收費屬違規情事,主管機關得廢止認可,但已採認之課程及積分效力不因此而當然不生效力(已取得之積分仍有效),違規的是辦理機構。此選項描述與法規文字不符。
(C) 有規避、妨礙或拒絕中央主管機關查核之情事,經中央主管機關依規定廢止認可之醫事人員團體,1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可。
此選項正確。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經中央主管機關廢止認可之醫事人員團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可。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正是法定廢止認可事由之一。
(D) 醫事人員受懲戒處分應接受一定時數繼續教育者,得以本辦法所定應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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