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眼球法規

下列何者不是驗光人員之配鏡範圍?

A拋棄式隱形眼鏡
B長戴式隱形眼鏡
C硬式高透氧隱形眼鏡
D角膜塑形鏡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為反向題,考驗《驗光人員法》中驗光人員的配鏡業務範圍——哪些隱形眼鏡屬於合法業務範圍,哪些則不在其中。核心區分為「一般隱形眼鏡」與「特殊功能性鏡片」。

選項分析

(反向題:找出「不屬於配鏡範圍」的選項)

(A) 拋棄式隱形眼鏡
屬於配鏡範圍(正確陳述)。拋棄式隱形眼鏡屬於「一般隱形眼鏡」,驗光師及驗光生均可進行配鏡業務。

(B) 長戴式隱形眼鏡
屬於配鏡範圍(正確陳述)。長戴式隱形眼鏡仍屬「一般隱形眼鏡」範疇,在驗光人員業務範圍內。

(C) 硬式高透氧隱形眼鏡(RGP, Rigid Gas Permeable)
屬於配鏡範圍(正確陳述)。硬式高透氧隱形眼鏡(RGP)雖屬特殊材質,但仍歸類於一般隱形眼鏡配鏡範疇,驗光人員可執行。

(D) 角膜塑形鏡片(Orthokeratology lens, OK lens)
不屬於配鏡範圍(即答案)。角膜塑形鏡片(orthokeratology lens)是一種利用特殊設計的高透氧硬式隱形眼鏡,在夜間佩戴以暫時性改變角膜形狀來矯正近視,屬於治療性/功能性醫療器材,並非「一般隱形眼鏡」。依《驗光人員法》規定,驗光人員的配鏡範圍僅限於「一般隱形眼鏡」,角膜塑形鏡片需由眼科醫師處方並監督使用,不在驗光人員的合法業務範圍內。

答案解析

《驗光人員法》第12條規定,驗光師與驗光生的業務範圍包括「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一般隱形眼鏡」涵蓋軟式(拋棄式、長戴式)及硬式高透氧隱形眼鏡(RGP),但不包括具有治療目的的功能性鏡片,如:

  • 角膜塑形鏡片(OK lens):夜戴型,藉由物理壓迫改變角膜弧度以矯正近視,屬醫療行為,需眼科醫師處方
  • 治療性隱形眼鏡:如繃帶型隱形眼鏡(bandage lens),用於角膜保護

角膜塑形鏡片在台灣被衛福部歸類為「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其驗配涉及改變角膜形態的醫療介入,風險遠高於一般隱形眼鏡,因此不屬於驗光人員合法業務範圍。

核心知識點

  • 驗光人員可配鏡:軟式(拋棄式/長戴式)、硬式高透氧(RGP)隱形眼鏡
  • 驗光人員不可配鏡:角膜塑形鏡片(OK lens)、治療性隱形眼鏡
  • 區分關鍵:「一般隱形眼鏡」vs 具有治療/塑形目的的特殊功能性鏡片
  • 角膜塑形鏡片需眼科醫師處方,屬醫療行為

臨床重要性

角膜塑形鏡片雖外型類似隱形眼鏡,但其作用機制是通過夜間佩戴改變角膜上皮細胞分布,從而改變角膜弧度降低近視度數,具有顯著的近視控制效果(可減緩近視進展約50%)。然而此過程涉及角膜形態改變,若驗配不當易致角膜感染、角膜潰瘍等嚴重併發症,故必須由眼科醫師評估與監督。

參考資料

  1. 驗光人員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2. 驗光人員法第7~14條執業 - 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