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眼球法規
有關驗光所的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驗光所之設立,應以驗光人員為申請人,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
B驗光人員執業以一處為限,但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C驗光所之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可以找合乎規定資格者代理,代理期間,最長不得逾6個月
D辦理停業期間,以1年為限;逾1年者,應辦理歇業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驗光人員法》關於驗光所的各項規範,包括設立申請程序、執業地點限制、負責人代理期間上限,以及停業期間規定。
選項分析
(A) 驗光所之設立,應以驗光人員為申請人,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 ✅ 正確。依《驗光人員法》,驗光所設立須以驗光人員(驗光師或驗光生)為申請人,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即衛生局)申請。
(B) 驗光人員執業以一處為限,但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 正確。驗光人員原則上一人一處執業,例外情形為機構間支援或事先報准的情況,此為醫事人員法規的通則。
(C) 驗光所之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可以找合乎規定資格者代理,代理期間,最長不得逾6個月 ❌(本題答案) 錯誤。依《驗光人員法》第17條規定,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應指定合於規定資格者代理。代理期間超過45日者,應由被代理者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代理期間最長不得逾1年(12個月),並非6個月。選項C將「1年」誤縮短為「6個月」。
(D) 辦理停業期間,以1年為限;逾1年者,應辦理歇業 ✅ 正確。依《驗光人員法》,驗光所停業期間以1年為限,超過1年者,應辦理歇業。此規定與其他醫療機構(如醫院、診所)的停業規範相同。
答案解析
本題為反向題,問「何者錯誤」。答案為 C。
關鍵數字對比:
| 項目 | 正確規定 | 選項C的錯誤說法 |
|---|---|---|
| 代理期間上限 | 1年(12個月) | 6個月 |
| 超過幾日需備查 | 45日 | (選項未提及) |
驗光所負責人代理期間規定:
- 因故不能執行業務 → 指定合格者代理
- 代理超過45日 → 被代理者需向原發照機關備查
- 代理期間最長 → 1年
注意:停業期間(選項D)也是1年,考生容易混淆代理期間(1年)與停業期間(1年),但選項C用「6個月」是明確的錯誤值。
核心知識點
- 驗光所負責人代理期間上限:1年(非6個月)
- 代理超過45日需向原發照機關備查
- 驗光所停業期間上限:1年,逾1年應辦歇業
- 驗光所設立:驗光人員為申請人 + 向所在地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
- 執業地點:以一處為限(支援或事先報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