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眼光概要
有一位近視-5.00 D者配戴-2.00 D矯正眼鏡後,請問此時他的遠點位置位於:
A眼前方33.33公分處
B眼後方33.33公分處
C眼前方20.00公分處
D眼後方20.00公分處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核**遠點(far point)**的概念:近視者配戴欠矯正(undercorrected)眼鏡後,殘餘屈光不正所對應的遠點位置計算。
選項分析
(A) 眼前方 33.33 公分處 — 正確(詳見答案解析)。殘餘 -3.00D 近視,遠點在眼前 1/3 m = 33.33 cm。
(B) 眼後方 33.33 公分處 — 錯誤。遠點在「眼後方」代表虛遠點,這是遠視(hyperopia)的特徵,而非近視。
(C) 眼前方 20.00 公分處 — 錯誤。眼前方 20 cm 對應殘餘 -5.00D(即完全沒有矯正的情況,D),但本題已配戴 -2.00D 眼鏡。
(D) 眼後方 20.00 公分處 — 錯誤。同選項 B,眼後方遠點屬於遠視特徵。
答案解析
遠點(far point)的定義:眼睛在完全放鬆(不調節)狀態下,眼睛能清楚看到的最遠點。
- 正視眼:遠點在無限遠(∞)
- 近視眼:遠點在眼前有限距離()
- 遠視眼:遠點在眼後(虛遠點)
本題計算:
患者屈光狀態:-5.00 D 近視 配戴眼鏡:-2.00 D
眼鏡將改變進入眼球的光線驗度。當患者注視無限遠(平行光入射眼鏡),通過 -2.00 D 眼鏡後,出射光的驗度為:
此 -2.00 D 的發散光進入眼睛,相當於眼睛接收到來自 m = 50 cm 前方物體的光線。
但眼睛本身的屈光不正是 -5.00 D,其遠點在眼前 m = 20 cm。眼鏡後的有效系統:
殘餘屈光不正 = 眼睛近視度數 − 眼鏡矯正度數
殘餘 -3.00 D 近視,眼睛配戴眼鏡後的等效遠點(即戴鏡後能清楚看到的最遠距離):
遠點位於眼前方 33.33 公分處(近視者遠點恆在眼前方)。
直觀理解:
- 未配鏡時,-5.00D 近視者的遠點在眼前 20 cm
- 配戴 -2.00D(欠矯正 3D)後,等效近視度數降為 -3.00D
- 遠點從 20 cm 移遠至 33.33 cm
- 仍未達無限遠,因為尚欠矯正 3D
核心知識點
- 遠點公式:(以公尺計,結果即遠點距眼睛距離)
- 欠矯正時的遠點:殘餘近視度數 = 原始度數 − 眼鏡度數(絕對值相減),再求倒數得遠點距離
- 遠點方向:近視 → 眼前方;遠視 → 眼後方(虛遠點);正視 → 無限遠
- 臨床意義:欠矯正眼鏡使遠點向遠移(但仍在有限距離),患者戴鏡後仍只能清楚看到 33.33 cm 以內的物體(對應殘餘 -3D 近視)
- 常見考法:給予近視度數 + 眼鏡度數,問戴鏡後遠點位置 → 計算殘餘度數取倒數
臨床重要性
欠矯正在臨床上有時用於青少年近視控制的爭議討論,以及老年患者考量調節力時的處方設計。但本題的核心是基礎光學計算,理解遠點的物理意義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