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眼球法規
有關驗光人員或驗光所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驗光人員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
B驗光人員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一定時數之繼續教育,始得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C驗光所之設立,應以驗光人員為申請人,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始得為之
D驗光人員不得於眼鏡公司執業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驗光人員法》關於執業登記主管機關、繼續教育年限、驗光所設立程序及執業場所限制的規定。
選項分析
(A) 驗光人員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 — 錯誤。
依《驗光人員法》第10條:驗光人員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即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而非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主管機關負責制定法規,執業登記屬地方業務。
(B) 驗光人員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一定時數之繼續教育,始得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 — 正確。
依《驗光人員法》第13條(及《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驗光人員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一定時數之繼續教育,始得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C) 驗光所之設立,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 — 錯誤。
依《驗光人員法》第18條:驗光所之設立,應以驗光人員為申請人,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地方,非中央)申請核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
(D) 驗光人員不得於眼鏡公司執業 — 錯誤。
依《驗光人員法》第11條,驗光人員可以於眼鏡公司(及其他符合規定之機構)執業,並非絕對禁止。驗光人員得受僱於眼鏡行、眼鏡公司等場所執業。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B)。
《驗光人員法》對執業登記與繼續教育的規定:
| 項目 | 主管機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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