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眼球法規

有關醫療法之各地主管機關,下列何者正確?①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②在縣(市)為縣(市)政府③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

A僅①②
B僅①③
C僅②③
D①②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察《醫療法》中各層級主管機關的規定。題目以複選式(①②③)方式呈現,考查考生對醫療法主管機關三級制度的了解。

選項分析

本題的三個敘述分別是:

  • ①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②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 ③ 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

依據《醫療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三項敘述全部正確

(A) 僅①②
遺漏了③(中央為衛生福利部),不完整。

(B) 僅①③
遺漏了②(縣市為縣市政府),不完整。

(C) 僅②③
遺漏了①(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不完整。

(D) ①②③ ✅ 正確答案
三項敘述均正確,醫療法主管機關採三級制:中央(衛生福利部)、直轄市(直轄市政府)、縣市(縣市政府),完全符合《醫療法》第2條的明文規定。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D)

《醫療法》第2條明確建立了三級主管機關體系:

層級主管機關
中央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直轄市政府
縣(市)縣(市)政府

此三級架構是台灣醫療行政管理的基本框架,與其他醫事相關法規(如驗光人員法、護理人員法等)的主管機關設計邏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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