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眼球法規

有關驗光人員相關法規,下列何者錯誤?

A不具驗光人員資格,擅自執行驗光業務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B不具驗光人員資格者,執行視力表量測,不罰
C驗光所,不得為驗光廣告
D驗光生之業務範圍包含一般隱形眼鏡配鏡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察《驗光人員法》中關於驗光所廣告、業務範圍及未具資格執業罰則的規定,為反向題(問「何者錯誤」)。

選項分析

(A)正確陳述:不具驗光人員資格,擅自執行驗光業務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依《驗光人員法》第30條規定,未領有驗光師(生)執照,擅自執行驗光業務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且得按次連續處罰。此為正確陳述。

(B)正確陳述:不具驗光人員資格者,執行視力表量測,不罰。

《驗光人員法》第12條及相關施行細則明定,視力表量測(非屬驗光業務定義範圍)不屬驗光師(生)業務範圍之獨占業務,一般人得執行視力表量測,不受罰。此為正確陳述。

(C)錯誤陳述(答案):驗光所「不得」為驗光廣告。

《驗光人員法》第22條第1項明確規定,驗光所為廣告,但廣告內容僅限於:驗光所名稱、開業執照字號、地址、電話及交通路線。法律是限制廣告內容,而非完全禁止廣告。若廣告內容違反第22條第1項規定,依第33條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選項稱「不得為驗光廣告」係錯誤陳述。

(D)正確陳述:驗光生之業務範圍包含一般隱形眼鏡配鏡。

依《驗光人員法》第13條,驗光生業務範圍包含:一般性近視、遠視、散光及老花之驗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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