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眼球法規

驗光所收取驗光費用,下列何者錯誤?

A驗光所收取驗光費用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
B驗光所收取驗光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
C違反收費標準,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D驗光所不得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察《驗光人員法》中關於驗光所收費標準核定機關的規定,為反向題(問「何者錯誤」)。重點在於分辨「中央主管機關」與「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的職權分工。

選項分析

(A)錯誤陳述(答案):驗光所收取驗光費用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

依《驗光人員法》第21條規定,驗光所收費標準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而非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費用標準屬地方事務,由各地衛生局依當地公會訂定的標準核定。選項A誤植主管機關層級,為錯誤陳述。

(B)正確陳述:驗光所收取驗光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

依《驗光人員法》第21條,驗光所收費應開給收據,且收據應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此為正確陳述。

(C)正確陳述:違反收費標準,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依《驗光人員法》第33條第1項,驗光所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者,除依前項規定限期改善並退還超收款項外,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此為正確陳述。

(D)正確陳述:驗光所不得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

依《驗光人員法》第21條第3項,驗光所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收費或擅自立項收費。此為正確陳述。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A)

《驗光人員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