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眼球法規

美國學者Beauchamp 及Childress 提出的醫學倫理四項原則,不涵蓋下列何者?

A不傷害原則
B行善原則
C正義原則
D責任原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察美國學者 Tom Beauchamp 及 James Childress 於1979年提出的「生物醫學倫理四原則(four principles of biomedical ethics)」,此四原則是現代醫學倫理的基礎框架,亦稱「原則主義(principlism)」。

選項分析

(A) ✅ 不傷害原則(non-maleficence)

確實為四原則之一。不傷害原則源於希波克拉底誓詞的「首先,不傷害(primum non nocere)」精神,要求醫療人員避免施加有害的治療或措施,即使出於好意也不應以傷害換取利益。

(B) ✅ 行善原則(beneficence)

確實為四原則之一。行善原則要求醫療人員積極採取對患者最有利的行動,主動促進患者健康福祉,而不僅僅是消極地避免傷害。

(C) ✅ 正義原則(justice)

確實為四原則之一。正義原則強調公平分配醫療資源,對相似情況的患者給予相似待遇,確保醫療的公平性與平等性。

(D) ❌ 責任原則(非四原則之一)

Beauchamp 與 Childress 提出的四原則不包含「責任原則」。四原則的完整版本為:

  1. 尊重自主原則(respect for autonomy)
  2. 不傷害原則(non-maleficence)
  3. 行善原則(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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