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眼球法規
依驗光人員法,執行驗光業務,未製作紀錄者:
A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D執業連續5年以上者可免罰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驗《驗光人員法》中,驗光人員執行業務未製作紀錄所對應的罰鍰金額。
選項分析
(A) 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此金額對應《驗光人員法》中較重罰則(如未具資格擅自執業等),不符合本題情境。
(B) 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此金額對應未滿 6 歲兒童驗光等違規行為,不符合本題情境。
(C) 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依《驗光人員法》罰則條文,違反第 13 條規定(執行業務未製作紀錄、未依當事人要求提供驗光結果報告、或未於紀錄/報告上簽名蓋章加註年月日),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此為正確答案。
(D) 執業連續5年以上者可免罰:《驗光人員法》無此豁免規定,此選項為干擾選項,錯誤。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C)。
《驗光人員法》罰則依違規嚴重程度分級,重要罰鍰金額對照如下:
| 違規行為 | 罰鍰金額 |
|---|---|
| 未取得資格擅自執行驗光業務 |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 |
| 為未滿 6 歲兒童驗光 |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 |
| 15 歲以下未在眼科醫師指導下驗光 |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 |
| 執行業務未製作紀錄(違反第 13 條) |
...(解析預覽)...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