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眼球法規(3)

依驗光人員法規定,直轄市、縣(市)驗光生公會,由該轄區域內驗光生幾人以上發起組織之?

A十五人
B二十一人
C二十五人
D五十人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直轄市、縣(市)驗光生公會的發起組織所需最低人數——依《驗光人員法》公會章節規定。

選項分析

(A) 十五人 — 非法定人數,錯誤。

(B) 二十一人 — 依《驗光人員法》第 38 條(驗光生公會準用),直轄市、縣(市)驗光師(生)公會由該轄區域內驗光師(生)二十一人以上發起組織;未滿二十一人者,得加入鄰近區域之公會或共同組織之。正確

(C) 二十五人 — 非法定人數,錯誤。

(D) 五十人 — 非法定人數,錯誤。

答案解析

答案為 (B) 二十一人

《驗光人員法》明定直轄市、縣(市)驗光師(生)公會須由二十一人以上發起組織。這個數字與其他醫事人員法(如醫師法、護理師法)中部分公會的發起人數規定相似,屬於法定門檻,考生務必記憶。

若轄區內驗光生不足 21 人,可選擇:

  1. 加入鄰近區域之公會
  2. 與鄰近區域共同組織公會

核心知識點

  1. 法定發起人數:21 人以上(直轄市及縣(市)層級)
  2. 不足 21 人的替代方案:加入鄰近公會或共同組織
  3. 全國聯合會另有組織條件:須待三分之一以上縣市公會完成組織後,方得發起設立

參考資料

  1. [驗光人員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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