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眼球法規(3)

依驗光人員法規,驗光所的營業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停業期間不用拆除招牌
B驗光所命名得與受停業處分的驗光所相同
C歇業乃長期停止執業與停業的暫停不同
D驗光所開業執照滅失應申請補發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驗光人員法關於驗光所開業管理的規定,包含命名限制、停業與歇業的區別、開業執照管理等,此為反向題(問「何者錯誤」)。

選項分析

(A) 停業期間不用拆除招牌 ✅ 正確陳述:驗光人員法並無規定驗光所在停業期間須拆除招牌,僅規定應依規定報備,停業期間招牌可保留。

(B) 驗光所命名得與受停業處分的驗光所相同 ❌ 錯誤陳述(本題答案):依驗光人員法規定,驗光所名稱不得與受停業處分期間的驗光所相同,以避免混淆及規避處分。此陳述違反法規,為本題錯誤答案。

(C) 歇業乃長期停止執業與停業的暫停不同 ✅ 正確陳述:法律上停業(suspension)為暫時停止執業,期間以一年為限,逾一年者應辦理歇業;歇業(closure)為終止執業並登出登記。兩者性質確實不同。

(D) 驗光所開業執照滅失應申請補發 ✅ 正確陳述:依驗光人員法規定,開業執照如有遺失、滅失或毀損,應申請補發或換發,此為一般行政管理原則。

答案解析

本題為反向題,選項(B)「驗光所命名得與受停業處分的驗光所相同」為錯誤陳述。

依驗光人員法關於驗光所命名的規定:名稱使用須經主管機關核准,且驗光所不得使用與「受停業處分期間」或「撤銷、廢止開業執照」之驗光所相同的名稱,目的是防止業者規避停業或撤照處分、繼續以相同名義營業,保障消費者識別能力及執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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