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眼球法規(2)
依法規定,某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導致其所屬驗光所須連續停業逾二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開業執照及有關文件,送由原發給開業執照機關辦理,註銷其開業登記,並收回開 業執照
B應辦理歇業
C其驗光所連續停業期間應指定合於驗光人員法規定資格者代理之,代理期間應由被代理者報請原發開業 執照機關備查
D歇業後重新申請執業登記,得以申請執業登記前一年內接受各款繼續教育課程總積分達六分之一以上之 證明文件代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驗光所的代理制度——依驗光人員法第17條規定,代理期間應由代理人向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報備,而非由被代理者報備。選項C將報備主體誤述為「被代理者」,此為本題錯誤所在。
選項分析
(A) 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開業執照及有關文件,送由原發給開業執照機關辦理,註銷其開業登記,並收回開業執照 ✅
- 驗光人員法第19條規定,歇業時應辦理登記註銷並收回開業執照,此描述正確。
(B) 應辦理歇業 ✅
- 驗光人員法第18條第2項:停業以一年為限,逾一年者應辦歇業;此題情境為「連續停業逾二年」,故應辦理歇業,描述正確。
(C) 其驗光所連續停業期間應指定合於驗光人員法規定資格者代理之,代理期間應由被代理者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 ❌(此為錯誤選項,即答案)
- 驗光人員法第17條規定,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應指定合格人員代理,代理期間超過一個月者,應由代理人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並非由「被代理者」報備。選項C將報備義務人誤為「被代理者」,故為錯誤敘述。
(D) 歇業後重新申請執業登記,得以申請執業登記前一年內接受各款繼續教育課程總積分達六分之一以上之證明文件代之 ✅
- 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歇業後重新執業登記時,可以一定期間內繼續教育積分達門檻之證明文件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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