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眼球法規(2)

有關驗光人員之執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執業不以一處為限
B可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
C可在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為之
D可在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眼鏡公司(商號)為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驗光人員法中關於執業處所的規定,重點在於「執業以一處為限」的原則,以及允許多處執業的例外情形。本題為反向題,問「何者錯誤」。

選項分析

(A) 執業不以一處為限 ❌(此為錯誤陳述,即答案)

依據《驗光人員法》第9條:「驗光人員執業,應在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驗光所、眼鏡公司(商號)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並以一處為限。但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法條明確規定「以一處為限」,選項A說「不以一處為限」,直接違反法條原文,為錯誤敘述。雖有例外(支援或事先報准),但這不代表可以任意多處執業,基本原則仍是以一處為限。

(B) 可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 ✅(正確陳述)

法條明確列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合法執業場所之一,此選項為正確敘述。

(C) 可在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為之 ✅(正確陳述)

驗光人員法第9條明確列舉「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為合法執業場所,此為正確敘述。

(D) 可在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眼鏡公司(商號)為之 ✅(正確陳述)

驗光人員法第9條同樣明確列舉「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眼鏡公司(商號)」為合法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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