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驗光概要(2)
等量屈光差的遠視患者與近視患者,如果他們的調節幅度量相等,則他們的調節近點(眼睛可以看清楚的最近距離)的表現如何?
A未矯正屈光差時,遠視者=近視者
B未矯正屈光差時,近視者>遠視者
C矯正屈光差後,遠視者>近視者
D矯正屈光差後,遠視者=近視者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調節近點(near point of accommodation)的計算——屈光差矯正前後對近點距離的影響。
選項分析
核心概念說明:
設屈光差大小為 (Diopter),調節幅度為 (Diopter)。
未矯正狀態下的近點計算:
對於遠視眼(+F D):
- 眼睛需先用 D 的調節力抵消其遠視量,剩餘可用調節力 = D
- 若 ,近點距離 公尺(比正視眼遠)
- 若 ,近點 = 無限遠(無法看清任何近處)
- 若 ,即使充分調節仍無法對焦,近點為「虛近點」(更遠)
對於近視眼(-F D):
- 眼睛靜止狀態(不調節)即可對焦在遠點( 公尺處)
- 最大調節後,有效調節 = D(近視度數「加成」調節力)
- 近點距離 公尺(比正視眼近許多)
因此未矯正時:,即近視者近點遠比遠視者近。
(A) 未矯正屈光差時,遠視者 = 近視者 → 錯誤。兩者近點不同,近視者近點更近。
(B) 未矯正屈光差時,近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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