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隱眼概要(1)

有關多功能保養液,下列何者正確?

A開瓶後至多可使用1個月
B開瓶後至多使用3個月
C開瓶後至多使用6個月
D開瓶後至多使用9個月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多功能保養液(multipurpose solution, MPS)開瓶後使用期限。公告答案接受 A、B、C,表示此題對「至多可使用多久」的判準與產品標示可能不唯一;臨床上仍應以瓶身標示與廠商說明為準,並避免使用已污染或過期的保養液。

選項分析

(A) 開瓶後至多可使用 1 個月
這是最保守的衛教建議。若無法確認產品標示,或使用者保存習慣不佳,1 個月內用完可降低污染風險,因此可接受。

(B) 開瓶後至多使用 3 個月
許多多功能保養液開瓶後標示可使用約 90 天。若依產品標示判斷,3 個月也可成立,因此公告接受。

(C) 開瓶後至多使用 6 個月
部分產品或不同保存條件下可能標示更長的開瓶後期限;本題公告也接受 C。考試作答時應以公告答案為準。

(D) 開瓶後至多使用 9 個月
9 個月通常過長,保存與污染風險較高,不是本題接受答案。

答案解析

公告答案為 A、B、C。這題的重點不是背單一固定月份,而是知道隱形眼鏡保養液開瓶後有使用期限,且不同產品標示可能不同。實務上應遵守產品瓶身或仿單標示,開瓶後蓋緊瓶蓋、避免瓶口接觸眼睛或鏡片盒,若保養液混濁、變色、過期或疑似污染,就不應繼續使用。

核心知識點

  1. 多功能保養液開瓶後期限取決於產品標示,不可只看未開封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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