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眼球法規(2)

依照驗光人員法,下列那些人可以在驗光所、醫療機構從事驗光業務?①某君剛從立案之私立高級醫事職業學校畢業,去年通過驗光生考試,領有考試及格證書 ②某外國人曾應驗光師特種考試,於本法公布施行之日前在未經登記經營驗光業務的眼鏡店從事驗光工作 ③未具驗光人員資格,在醫師指導下實習之視光系學生 ④未具驗光人員資格,於醫師指示下的護理師 ⑤某君未曾應驗光師特種考試,於本法公布施行之日前在已登記經營驗光業務的眼鏡店從事驗光工作

A①②
B①⑤
C③④
D③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驗光人員法中,規定哪些人可以合法在驗光所或醫療機構從事驗光業務,考察法定例外及過渡規定的適用條件。

選項分析

本題為多選題,依驗光人員法分析各情境:

①某君剛從立案私立高級醫事職業學校畢業,通過驗光生考試,領有考試及格證書 → 持有考試及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醫事人員證書、也未申請執業執照,不具執業資格,不可執業。

②某外國人曾應驗光師特種考試,於法公布施行前在「未經登記」眼鏡店從事驗光工作 → 特種考試的適用前提是「於本法公布施行之日前,曾在醫療機構或已登記經營驗光業務之眼鏡行從事驗光工作」。此君在「未登記」的眼鏡店工作,且為外國人(特考限中華民國國民),不符特種考試資格,故不可執業。

③未具驗光人員資格,在醫師指導下實習之視光系學生 → 驗光人員法明文規定,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的視光相關系所學生,得從事驗光業務(屬法定例外)。可合法執業(實習)。

④未具驗光人員資格,於醫師指示下的護理師 → 驗光人員法規定,於醫師指示下執行驗光業務者(包括護理師等醫事人員)在特定條件下可從事驗光業務。依法條規定,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執行相關業務的護理師屬合法情形。可合法執業。

**⑤某君未曾應驗光師特種考試,於本法公布施行前在已登記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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