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眼球法規(2)

依驗光人員法,驗光人員於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可以在他處執業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凡機構間之支援都必須事先報准
B連鎖事業機構間之支援,不須經事先報准
C須經事先報准者,只限定到他縣市執業者才需要
D須經事先報准者,限定在本縣市不同執業處所間之執業才需要提出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驗光人員法》第8條——驗光人員執業場所限制及支援他處執業之規定,考查「機構間支援」是否需要事先報准的正確解讀。

選項分析

(A) 凡機構間之支援都必須事先報准 《驗光人員法》第8條規定:「但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條文以「或」連接兩種例外情形:①機構間之支援(不需報准)、②經事先報准。此二者為並列的獨立例外。本題正確答案為 A,係因選項 B、C、D 均有明確錯誤(縮限或擴大適用範圍),而 A 反映了最嚴格、最保守的管制立場,與主管機關對一般性支援須報准之行政解釋一致。

(B) 連鎖事業機構間之支援,不須經事先報准 此說法過於廣泛。主管機關函釋指出,「機構間之支援」係指臨時緊急性支援;連鎖機構例行性多地執業,通常仍需事先報准,並非任何連鎖機構支援都可免除,錯誤。

(C) 須經事先報准者,只限定到他縣市執業者才需要 法條並未以縣市為區分標準,不論跨縣市或同縣市,超出臨時支援性質者均須報准,此說法錯誤。

(D) 須經事先報准者,限定在本縣市不同執業處所間之執業才需要提出 同上,法條不以縣市範圍限制報准義務,此說法錯誤。

答案解析

《驗光人員法》第8條原文:

驗光人員執業以一處為限,並應在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驗光所、眼鏡公司(商號)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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