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眼球法規(1)

依驗光人員法的規定,有關驗光生的執業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驗光生執業,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B驗光生執業,須加入驗光生公會全國聯合會
C驗光生若要開業,須雇用驗光師方得申請開業
D驗光生的執業範圍不包含低視力者輔具的教導使用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驗光人員法關於驗光生執業規定,重點在於:執業申請機關、公會加入義務、開業條件,以及驗光生與驗光師業務範圍的差異(特別是低視力輔具教導使用)。

選項分析

(A) 驗光生執業,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錯誤。 依驗光人員法第7條,驗光師(生)執業前,應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非向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申請。

(B) 驗光生執業,須加入驗光生公會全國聯合會。 錯誤。 依驗光人員法第9條,驗光師(生)執業,應加入「所在地驗光師(生)公會」,而非全國聯合會。加入全國聯合會並非強制執業要件。

(C) 驗光生若要開業,須雇用驗光師方得申請開業。 錯誤。 驗光人員法並無規定驗光生開業須強制雇用驗光師。驗光生可依法自行申請開業,以驗光生身分執行業務範圍內事項。

(D) 驗光生的執業範圍不包含低視力者輔具的教導使用。 正確。 依驗光人員法第12條及第13條,「低視力者輔助器具之教導使用」列於驗光師的業務範圍(第12條第1項第3款),而驗光生的業務範圍(第13條)中並無此項。驗光生僅能執行:一般性近視、遠視、散光及老花之驗光、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以及其他依醫師照會單或醫囑單所為之驗光(限特定條件)。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D)。驗光師與驗光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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