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醫物幅安(1)
依游離輻射防護法定義,在醫療過程中病人及其協助者所接受之曝露稱為:
A職業曝露
B緊急曝露
C醫療曝露
D意外曝露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台灣《游離輻射防護法》中對各種輻射曝露類型的法律定義。該法將輻射曝露依情境分為職業曝露、醫療曝露、緊急曝露、公眾曝露等類型,各有明確定義與劑量限值。其中「醫療曝露」特指在醫療過程中病人及其協助者(如扶持病人的親屬)所接受的曝露,與職業或緊急情境的曝露有本質上的區別。
選項分析
(A) 職業曝露(occupational exposure) 職業曝露是指輻射工作人員在從事輻射相關工作過程中所接受的曝露。例如放射師操作X光機時所受的職業性輻射,受到特定劑量限值規範(如年有效劑量不超過20 mSv)。此選項不符合題意,因為題目描述的是「病人及其協助者」,而非工作人員本身。
(B) 緊急曝露(emergency exposure) 緊急曝露是指在輻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為救援人員、防止情況惡化或處理緊急事態,而自願接受較高劑量輻射的組織性曝露。此情境與醫療過程無關,不符合題意。
(C) 醫療曝露(medical exposure) ✅(正確答案) 依《游離輻射防護法》定義,「醫療曝露」係指在醫療過程中病人及其協助者(如扶持病人不能自行保持姿勢的親屬、護理人員)所接受的曝露。醫療曝露不適用一般職業或公眾劑量限值,而是依醫療利益風險評估來決定是否進行,強調「正當性」與「最適化」原則。
**(D) 意外曝露(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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