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醫物幅安(1)
依游離輻射防護法之規定,雇主每年應對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至少實施多少小時以上之教育訓練?
A10
B6
C5
D3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台灣《游離輻射防護法》中,雇主對在職輻射工作人員的教育訓練法定時數要求。《游離輻射防護法》第14條明定,雇主每年應對在職輻射工作人員至少實施3小時以上的教育訓練,以確保輻射工作人員持續更新輻射防護知識,維護職場安全。
注意:選項B、C、D為單一數字(6、5、3),皆為合理數值選項,選項A(10)亦為常見干擾選項(對應操作資格初始訓練18小時或其他訓練規定)。
選項分析
(A) 10小時 不符合法規規定。10小時並非游離輻射防護法對「在職教育訓練」的年度最低時數規定,但可能與某些特定操作資格的初始訓練時數有關,屬干擾選項。
(B) 6小時 不符合法規規定。游離輻射防護法規定的在職年度訓練最低時數為3小時,不是6小時。
(C) 5小時 不符合法規規定。5小時亦非法定最低時數。
(D) 3小時 ✅(正確答案) 《游離輻射防護法》第14條規定,雇主每年應對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實施至少3小時以上的教育訓練。此為法定最低要求,其中最多1.5小時(即二分之一時數)得以錄影帶、光碟或視訊等方式進行。
答案解析
《游離輻射防護法》第14條明確規定:
雇主應對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每年至少實施3小時以上輻射防護相關之教育訓練,其中二分之一訓練時數,得以播放錄影帶、光碟或視訊等方式為之。
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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