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醫物幅安(1)
依據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之規定,包件或外包裝除以專用運送,或作專案核定運送外,其外表面上之任一點,最大輻射強度不得大於每小時 X毫西弗;以專用運送之包件,其外表面上任一點之最大輻射強度,不得大於每小時 Y毫西弗。其中 X與Y分別為多少?
A2,10
B1,5
C1,2
D0.005 ,2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台灣《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中,放射性物質包件(package)外表面輻射強度的法定限值——分為一般運送(非專用)與專用運送(exclusive use transport)兩種情境,各有不同的最大輻射強度上限。這是放射性物質運輸安全管制的核心規定,用以保護運輸人員、民眾及環境免受過量輻射曝露。
選項分析
(A) X=2,Y=10(毫西弗/小時)✅(正確答案) 符合《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的規定:
- 一般運送(非專用):包件外表面任一點最大輻射強度不得大於 2 mSv/h
- 專用運送:包件外表面任一點最大輻射強度不得大於 10 mSv/h
(B) X=1,Y=5 數值不符合法規規定,為干擾選項。
(C) X=1,Y=2 數值不符合法規規定,為干擾選項。
(D) X=0.005,Y=2 0.005 mSv/h(即5 µSv/h)是「運送指數(transport index, TI)」相關計算中可能出現的數值,但並非外表面輻射強度限值,為干擾選項。
答案解析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規定放射性物質包件外表面輻射強度限值如下:
| 運送方式 | 外表面任一點最大輻射強度 |
|---|---|
| 一般運送(非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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