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放射治療(1)

病患因病接受到輻射 0.1 Gy 照射,約至少需多少時間後再考慮懷孕才安全?

A1個月
B半年
C2年
D5年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當患者因診療目的接受游離輻射照射後,若性腺(卵巢或睪丸)受到一定劑量照射,可能引起生殖細胞的染色體突變風險。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CRP)在 Publication 84《Pregnancy and Medical Radiation》中,對接受醫療輻射後的懷孕時機提出建議,以降低遺傳風險。

選項分析

(A) 1個月 1 個月時間過短,卵巢中受到輻射損傷的生殖細胞(特別是成熟前的卵母細胞)尚未完成正常更替或修復,國際指引並不支持此等待時間。❌ 錯誤。

(B) 半年(約 6 個月) ICRP Publication 84 建議:接受醫療輻射後,至少等待約 6 個月再考慮懷孕。此建議的生物學依據是:人類卵母細胞的成熟週期約 3~6 個月,等待 6 個月可讓受損的卵母細胞汰換,降低傳遞染色體異常至子代的風險。對於接受 0.1 Gy 此等級劑量的患者(非大劑量治療),6 個月是標準建議。✅ 正確答案。

(C) 2年 2 年的等待期適用於接受放射性治療(如 89^{89}Sr 骨轉移治療,ICRP 建議 24 個月)的患者,對於 0.1 Gy 的一般照射劑量,不需要如此長的等待時間。❌ 錯誤。

(D)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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