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神經物治(2)

右側腦中風個案其左上肢布朗斯壯分期部分結果如下:手臂伸直往上抬,在肩屈曲 100 度時,手肘開始彎曲;手可握或伸直鬆開水杯,但還無法做出個別手指動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左側上肢近端的布朗斯壯分期為第 IV 期
B左側上肢遠端的布朗斯壯分期為第 V 期
C可用徒手肌力測試測量其左手肌力
D布朗斯壯分期評估在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 ICF )中屬於機能損傷( impairment )評估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布朗斯壯分期(Brunnstrom Stages)是評估中風後運動恢復程度的工具,分別針對上肢近端(手臂)、上肢遠端(手部)及下肢各自評分,共分七期。本題給予臨床情境,需正確判斷近端與遠端的分期,並了解徒手肌力測試(MMT)與 ICF 的適用性。

選項分析

題目情境解析:

  • 近端(手臂):手臂伸直往上抬,在肩屈曲 100 度時,手肘開始彎曲 → 意味著在非共同動作模式下(垂直上抬手臂),達到一定角度後才出現肘屈曲,仍受共同動作(flexion synergy)影響
  • 遠端(手部):手可握或伸直鬆開水杯,但還無法做出個別手指動作 → 可做圓柱抓握(cylindrical grasp)和伸直放開,但無獨立手指動作

(A) 左側上肢近端的布朗斯壯分期為第 IV 期 ❌ 錯誤陳述(= 答案)。布朗斯壯近端(手臂)分期第 IV 期的標準包括:手可置於身後、手臂可抬至前方水平(shoulder flexion ~90°)、肘伸直下前臂旋前旋後。此個案在肩屈曲100 度時手肘才開始彎曲,表示在前方水平(90°)時尚能維持手肘伸直,符合且超過 Stage IV 的能力,應判定為 Stage V(可在超過 90° 的肩屈曲下嘗試維持肘伸直)。因此將近端分期定為「第 IV 期」是錯誤的,應為第 V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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