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護理基本護理(3)

使用約束法之目的為何?

A促進病人體力之恢復
B增強肌力及促進血液循環
C預防意識不清病人因拉扯動作傷害自己
D因為病人不合作而給予的處罰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患者約束(restraints)的正確目的與倫理原則

約束屬於「病人活動與移動」單元的核心內容。臨床上使用任何形式的肢體、機械或化學性約束時,唯一正當的理由是「保護病人及他人安全」,例如:

  1. 意識不清、譫妄、躁動的病人可能拔除重要管路(endo‐tracheal tube、central line 等)。
  2. 病人因拉扯、撞擊、翻落而可能造成自我傷害或跌倒。
  3. 病人攻擊他人或破壞醫療環境。

約束並非治療手段,也絕非懲罰工具;使用前須經醫師指示、家屬知情同意,並遵守 C.T.M.S. 末梢評估與定時鬆解等護理規範。


選項分析

A. 促進病人體力之恢復
  錯誤。體力恢復需要適當營養、活動、復健,約束反而限制活動,與體力恢復無直接關聯。

B. 增強肌力及促進血液循環
  錯誤。長時間固定會導致肌肉萎縮、血液循環變差,可能增加血栓與壓瘡風險。

C. 預防意識不清病人因拉扯動作傷害自己
  正確。這正是臨床使用約束的主要目的—保護病人安全、避免自我傷害或拔管。

D. 因為病人不合作而給予的處罰
  錯誤。約束若作為懲罰即違反醫療倫理及法律,屬不當處置。


答案解析

約束的本質屬於「保護性措施」。對於意識改變、躁動或譫妄的病人,護理師需評估其有無拉扯管路、跌落或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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