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物治概論(2)

王同學今年 18歲,是某大學物理治療學系的大一新生,他申請加入臺灣物理治療學會後,將享有下列何項權利?

A選舉、罷免會員代表的權利
B自薦為會員代表的權利
C學生時期參加繼續教育課程全免費
D免費參加學術研討會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台灣物理治療學會學生會員(準會員)的入會權利與限制,重點在於學生會員與正式會員權利的差異。

選項分析

(A) 選舉、罷免會員代表的權利 依台灣物理治療學會章程,選舉與罷免會員代表屬於正式會員(即已取得物理治療師執照者)的權利。大一學生以學生身分(準會員)加入,不具備選舉、罷免的投票權利。

(B) 自薦為會員代表的權利 自薦為會員代表屬於被選舉權,同樣限於正式會員。學生會員尚未取得執照,不具備被選舉的資格。

(C) 學生時期參加繼續教育課程全免費 學會對學生會員提供的優惠為參加學術研討會免費,而非所有繼續教育課程全免費。此選項描述過於絕對,並不符合實際規定。

(D) 免費參加學術研討會 依台灣物理治療學會的學生會員權益,學生會員可免費參加學會舉辦的學術研討會,此為學生會員最主要的入會福利,為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

答案為 (D)。台灣物理治療學會學生會員(如大學物理治療學系學生)加入後,最主要享有的權利是免費參加學術研討會。選舉、罷免及自薦為代表等涉及組織治理的權利,僅限正式會員(持有物理治療師執照者)行使。繼續教育課程「全免費」的描述亦不符合實際規定,學生優惠主要集中在研討會免費參與。

核心知識點

  • 台灣物理治療學會會員分類:正式會員(持照物理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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