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物治概論(2)

當病人意識昏迷必須進行手術,但是親屬意見不一致時,下列親屬代理決定同意與否的優先順序為何?①沒住一起的成年大兒子 ②與病患同住的成年二兒子 ③沒住一起的弟弟 ④沒住一起的哥哥

A① ② ④ ③
B④ ③ ① ②
C② ④ ③ ①
D② ① ④ 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台灣《醫療法》第63條及衛生署行政函釋(衛署醫字第83012995號)所規定的「親屬代理同意手術」的優先順序規則。當病患意識昏迷無法親自簽署手術同意書時,由親屬代理,其優先順序有明確規範,並涉及「同住」加分的概念。

題目角色整理:

  • ① 沒住一起的成年兒子(直系卑親屬,成年子女,不同住)
  • ② 與病患同住的成年兒子(直系卑親屬,成年子女,同住)
  • ③ 沒住一起的弟弟(旁系血親,兄弟姊妹,不同住)
  • ④ 沒住一起的哥哥(旁系血親,兄弟姊妹,不同住,年長於③)

選項分析

(A) ① ② ④ ③:大兒子排在二兒子前面,未考慮同住優先原則,錯誤。❌

(B) ④ ③ ① ②:哥哥弟弟排在成年子女前,優先層級錯誤。❌

(C) ② ④ ③ ①:二兒子排第一正確,但哥哥④在弟弟③之前也正確,然而大兒子①排在最後(比哥哥④還後),不符合「同層級內年長優先」原則——在成年子女層,①大兒子與②二兒子同層,不同住大兒子仍應在旁系兄弟姊妹之前。❌

(D) ② ① ④ ③:② 同住的二兒子排第一,① 不同住的大兒子排第二(同為成年子女層,同住者優先),④ 哥哥排第三(旁系、年長),③ 弟弟排第四(旁系、年幼)。✅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D) ②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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